
大连旅顺律师网
binglawyer.fabao365.com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15811286610
改变农业用途的土地流转合同效力的司法认定
2013-02-26 09:29:20 来源:
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经常涉及合同中一方改变土地用途,将承包地用于永久性非农用途,例如将承包地用于采矿等情况、实践中大量存在土地出让给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,承租人并在该土地上建起房屋、厂房,也未获得相关建筑审批手续。法官在此类案件纠纷中难以取舍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排除妨害、停止侵害及恢复原状等物权请求,法院面对这种情况常常困惑,如何确定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与合同效力之间的关系。该问题的讨论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。
- 大家都在看

- 时评律师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





